2007年9月1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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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拿一包香烟开始的受贿
景宁3个木材检查站15名检查员被公诉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姜东石

  本报讯  “勿以恶小而为之”,这句古话对景宁林业局的15个检查员来说,肯定别有一番滋味。上周,景宁法院开始审理当地3个木材检查站的检查员集体受贿案。
  45岁的朱某是景宁林业局的老木材检查员。2003年到2007年期间,朱某先后2922次将超方运输木材的车辆放出检查站,从13个木材商贩那里捞到了2.6万元的好处。
  “从2001年开始的,每次木材途经检查站,木材老板就在我们值班室给我们一人一包香烟。”今年6月,朱某在接受检察院讯问时交代了自己的“受贿史”。但从2003年开始,香烟开始转变成钱,“都是以买香烟的名义给我们的”,朱某说。
  拿木材老板的香烟和现金,给他们超方运输木材的车辆放行,这成了景宁杨斜、顺利和童岭头3个木材检查站15个检查员的特殊“检查规则”。据检察院公诉,15名检查员受贿总额34万余元。
  景宁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杨斜木检站5名检查员涉嫌受贿案,5人在法庭上都表示认罪。9月13日和18日,法院将开庭审理另两个木检站的10名检查员涉嫌受贿案。